2020年6月19日自6月17日起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者」始得請領防疫補償自109年6月17日起,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者」始得請領防疫補償。「無居留證」之非本國籍人士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「不得」請領防疫補償。「國人」或「持居留證」之受隔離或檢疫者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,仍須遵守防疫規定,隔離或檢疫期間,均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...
2020年6月18日7月1日起 建商賣屋也要申報登錄交易資訊7月1日起,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,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。內政部特別提醒,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,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。 內政部表示,現行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資訊,主要由受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登錄,售屋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...
2020年5月6日配合防疫,移工返鄉交通費補助出爐針對109年3月17日下午4點前已與雇主約定好要返鄉休假的移工,因配合新冠肺炎防疫工作,延後或取消請假返國,勞動部訂定交通費用補償辦法,移工所訂機票起飛之航班須於109年3月17日下午4時以後的班機,因辦理機票改期或取消所需必要費用之損失,得檢附訂票證明及相關支付、退費等單...